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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十三部门关于本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规划引导和法规制定工作。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协调配合,推动邮政设施网点规划的滚动调整和落实。区县政府要将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动。市农委等部门要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加强对“三农”服务网点的农技培训和指导,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要求和法定程序,抓紧制定和实施推动上海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有关地方性法规。

  四、落实具体要求

  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农村邮政物流龙头企业,共同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研和试点。要建立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和试点,逐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进本市邮政物流服务“三农”工作。

  (二)搞好政策衔接和工作指导。由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等组成的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要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相关部门要制定配套政策,搞好与地方政策的衔接,加快制订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城市邮政局(所)建设改造规划,并纳入地方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同时,加强农村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提出加强农村村邮站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各邮政企业要加强调研,摸清现状,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制定具体方案,推进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为进一步丰富农村流通渠道,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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