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畅通农资流通渠道,拓展服务新领域。各有关部门要为邮政企业形成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的农村邮政物流特有模式提供条件。市农委、市商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要鼓励邮政企业涉足“农村旅游物流配送”、“家电下乡”、“农村医药配送”等领域,探索和开创邮政服务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市邮政公司直营门店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持市邮政公司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市商务委等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给予重点考虑。市农委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四)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市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对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过程中的邮政网点布局、经营许可、多形式用工、农村小额贷款、邮政运输车辆发展等要积极给予政策支持。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予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鼓励本市符合申报条件的邮政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设立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中,使用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在培训、就业、社保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和政府促进就业政策的扶持。对用于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邮政运输车辆,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要出台政策,为解决车牌额度、运输资质提供便利条件。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要优先放行。市商务委等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委等部门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经营网点覆盖范围,提高农村商品配送能力。要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企业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中小企业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为种植、养殖和农村流通、多种经营等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物流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