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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十三部门关于本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十三部门关于本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0〕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关于本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五日

  关于本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4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品牌、网络、服务等优势,更好地服务“三农”,现就本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深刻认识贯彻国务院《意见》的重大意义

  邮政服务“三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贡献。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既是邮政部门和邮政企业的事,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上海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的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建立健全邮政农业信息化平台,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内需、活跃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在农村积极发展邮政企业“三农”服务网点,也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二、确定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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