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宣传发动与典型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和广播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高产创建重大意义、先进典型的宣传与示范,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和农技人员、种植大户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高产创建,营造高产创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积极向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的“高产创建”专栏和专版投稿,宣传报道各地工作进展和好做法、好经验。每个项目县(区)要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材料2份以上。要在十亩、百亩、万亩示范区各建立1处醒目标牌,标明示范片区域范围、面积规模、产量目标、种植品种、关键技术、指导专家、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工作责任人、示范片编号等内容,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4.搞好检查督导和验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农业局要加强材料收集,建立活动档案,做好工作记录,抓好总结交流,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省厅将在关键生产环节抽调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各县(区)要于9月下旬,对水稻产量进行初步测产,及时上报省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农技推广总站。根据测产情况,省厅将组织有关水稻专家统一进行验收。
各县(区)要于11月1日前,写出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报省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农技推广总站。
附表:
2010年山东省水稻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任务分配表
市
| 示范片(片)
| 项目县(区)及万亩示范片编号
|
济宁
| 3
| 鱼台县[2010(鲁)(水稻)001]
济宁市市中区[2010(鲁)(水稻)002]
微山县[2010(鲁)(水稻)003]
|
临沂
| 2
| 郯城县[2010(鲁)(水稻)004]
临沂市河东区[2010(鲁)(水稻)005]
|
日照
| 1
| 莒县[2010(鲁)(水稻)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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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
| 1
| 垦利县[2010(鲁)(水稻)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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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