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中央驻呼单位人事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二O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围绕富民强区的发展需要,落实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把人才优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主线。大力推进新一轮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人才培训工程,为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持。现就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提高认识创造性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政府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人事部门要着眼培养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促进继续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7天或40学时”任务的完成。实行继续教育“三挂钩”制度。即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挂钩,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挂钩,未完成规定学时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从而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彻底改变专业技术人员“参不参加培训无关紧要”的认识,促进从“要我学”到“我要学”观念的转变,逐步建立继续教育与考核、使用、待遇融为一体的约束机制,使继续教育成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创新能力水平的自觉行为。
(一)加大继续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多渠道解决继续教育经费,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对继续教育经费的支持,按规定将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各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从人才工作基金专项经费培养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继续基地资格认定及基地评估制度,重点扶持若干师资力量雄厚、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社会效益好信誉高的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发挥其品牌效应,全面带动施教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