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的通知
(洛政办〔201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洛阳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目录与分工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十二五”规划体系设置,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40号)提出的规划编制目录及分工基础上,经过补充完善,形成了6个层次共计128项的规划体系。
一、总体规划(2项)
1. 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2. 洛阳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二、区域规划(1项)
洛阳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洛阳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三、县(市、区)总体规划(16项)
9县(市)6区和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各县(市、区)和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
四、专项规划(10项)
1. 洛阳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 洛阳市“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3. 洛阳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4. 洛阳市“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5. 洛阳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6. 洛阳市“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7. 洛阳市“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