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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做好检查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进行自查和检查,须按照附件2和附件3填写专项治理检查表。请各区县建委、各建筑施工企业从五月份起,每月填写《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汇总表》(附件4),并总结本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于下月2日前将《汇总表》和专项治理工作小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联系方式:郝青青 魏巍 59958845 59958843
  传真:59958844
  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附件:1.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一)(略)
  2.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二)(略)
  3.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三)(略)
  4.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汇总表

  附件4: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汇总表

  (2010年1月-  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

 

教育培训

开展执法行动情况(区县建委统计填报)

自查

(区县建委统计填报)

检查

(区县建委和建筑施工企业统计填报)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

开展活动

培训教育

查处无施工许可证或手续不全施工的

查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及时整改的

查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查处未依法依规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

查处谎报、瞒报事故的

查处其他违法建设施工的

(次)

(次)

一般隐患

已整改

整改率

重大隐患

已整改

整改率

(元)

(场次)

(人数)

(项)

(项)

(项)

(项)

(起)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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