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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249号)


舟山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舟发改农经〔2009〕23号)悉。经咨询评估,原则同意建设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现就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是《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确定的中期实施项目,经我委、省水利厅《关于同意调整省滩涂围垦规划(舟山普陀部分围垦项目)的批复》(浙发改农经〔2007〕136号)调整为近期实施项目,并已列入《浙江省今后三年滩涂围垦实施计划(2010-2012年)》。该项目通过围垦筑堤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缓解六横岛土地资源短缺,发展海洋经济,对于促进该区域港口开发和临港工业发展,推动港航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设该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
  工程任务通过滩涂围垦为城建、工业和港口建设提供用地。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该工程围涂面积初定2.25万亩,主要由郭巨堤、青山堤、炮台堤、郭巨山水闸与外青山水闸等建筑物组成。海堤总长6553m,其中郭巨堤4393 m(新建)、青山堤1800m(加高闭气)、炮台堤360m(加高闭气)。郭巨山水闸与外青山水闸规模均为3孔×6 m。
  四、建设地点和建设期
  工程位于舟山市六横岛的西南部,小郭巨山、外青山、白马咀及炮台岗一带。建设期为4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初定工程静态投资14.11亿元,总投资为15.62亿元。资金来源: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管委会出资1.2亿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建议下阶段对郭巨堤基础处理方案及海堤结构作进一步比选优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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