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浙发改地区〔2010〕26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指导各地编制好本市的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39号)的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本导则是各市编制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专业技术文件,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构筑产业集聚区是加快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对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生产力布局、提升我省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大意义。为科学指导各个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编制,特制定本技术导则,主要包括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规划内容和成果形式。
  一、总体要求
  编制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十二五”规划,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立足区域产业基础,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打造竞争制高点为目标,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规划期限为10年(2011-2020年),其中重点规划期为“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可展望到2030年和2050年。在规划编制中需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注重整体协调。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是特定地域空间的综合性规划,规划应统筹区域内的各项发展,协调好区域内各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统筹好区域内的产业发展,按照“优(优化产业结构)、新(发展新兴产业)、高(提高科技含量)、特(发挥特色优势)”的要求,促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协调发展。
  二是发挥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需综合考虑区域的经济基础和发展潜力,从区域特有的比较优势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因地制宜,对产业、人口、基础设施等重大布局作出合理安排,制定符合区域实际、彰显区域特色的发展战略。
  三是体现空间引导产业。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是对重要区域的战略规划和布局引导,必须选择出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导向明确、建设空间条件较好、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空间载体,作为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集聚的平台,要有效整合提升已有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各类平台(载体)。
  四是突出可持续发展。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需充分考虑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要严格保护水土和生物资源,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及生态敏感区。要注重集约节约,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共生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