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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通政字[2010]5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已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所涉及的项目政策性强,受益面广,资金投入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十项民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要把落实民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规划安排,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各项民生工作顺利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加强对各旗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民生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责任单位做好工作,确保十项民生工作的各项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证质量
  多渠道筹集落实资金。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民生工作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并尽快安排下达,保证各项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和各个项目如期开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民生工作项目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对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决不允许挪用、挤占。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掌握民生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映、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将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任务分解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按季度以文字材料形式或统计报表形式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和总结汇总工作,定期检查十项民生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2010年全市十项民生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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