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法制宣传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5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上旬,各市州农业部门和厅属单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认真动员部署,做好迎接农业部和省普法办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月下旬至6月底,各地,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认真组织自查。6月底前省厅将组织一次检查。6月1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厅政策法规处。6月20日前省厅将情况上报农业部。
(三)做好迎检准备。7-9月农业部检查验收组将到我省检查验收“农业系统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对下级农业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评比表彰。10-12月,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属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确定拟在全国、全省农业系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四、检查验收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还要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将部门自查与地方检查、全国抽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反映我省农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效。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实际,掌握了解情况,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我省农业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周密宣传计划,加强与有关媒体的沟通协调,集中宣传农业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我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