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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第16届广州亚运会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第16届广州亚运会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穗环〔2010〕74号)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相继发生了2.21北二环柴油运输车辆事故泄漏、2.7南沙沙多玛(广州)化工有限公司丙烯酸脂泄漏、3.18广石化炼油四部常减压装置重蜡油泄漏火灾、2.29广石化炼油四部蒸馏装置轻烃缓冲罐火灾等多起突发事件,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现,个别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缺失,事故应急池容量不足,导致含油污、废液的消防水在未有效处置的情况下,流入水体,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损害。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实做好第16届亚运会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充分认识亚运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部署,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做好亚运会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二、消除风险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各单位特别是化工、冶金、电力、油品、制药、造纸、电镀、漂染企业,要重点针对含危化品的原材料、产成品的运输、存储环节以及生产过程、工艺流程中易发安全事故的环节,强化监控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同时,要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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