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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中医学院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中医学院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闽政办〔2010〕126号)


省教育厅: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中医学院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10〕52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福建中医药大学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省政府举办。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9800人左右,学校编制、经费、管理等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撤销福建中医学院建制,现有人员编制成建制转入福建中医药大学,并按办学需要和发展规模,调整人员结构,核定教职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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