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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闽政办〔2010〕123号)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正式颁布实施。为推进《实施意见》实施工作,确保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为了推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31号)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现将任务分工如下:

  一、关于发展目标

  1.到2020年,我省知识产权主要发展指标居全国前列,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日趋紧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国内居领先地位。(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近五年目标:

  --激励创造。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分别增长12%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分别增长 15%以上,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占全省年专利申请量的2%。国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0万件,其中农产品商标总数达到5万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80件以上,福建省著名商标达到2500件以上,8%的省著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版权自愿登记的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3名,实际登记量每年增幅达到20~2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年递增10%。地理标志产品数量达到45个。植物新品种申请量达到170个以上,授权数量明显增加,申请的植物种属扩大到10个。(省科技厅、经贸委、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版权局、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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