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稳定就业为重点,健全完善困难企业帮扶机制。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把“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等稳岗政策执行时限延长至2010年年底,缓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4项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二是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定实施稳定就业计划,为恢复生产企业提供招聘员工服务,为开工不足企业提供在职职工培训服务,为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岗位补贴。三是加强就业失业监控。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各类企业就业失业变化情况,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七)以提高效能为重点,健全规范行政审批机制。一是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取事前审批方式;凡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坚决下放。二是进一步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职能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目标。不断完善和深入推行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八)以治乱减负为重点,健全完善环境优化机制。一是继续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建立和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坚决治理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二是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制度,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三是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积极构建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钢材、水泥、农资等产品专项打假行动。
(九)以畅通渠道为重点,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一是完善省、市、县三级服务企业制度。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省定9家企业为省重点服务企业,我市重新确定了100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带动作用强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市级重点服务企业。各县市区也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县级重点服务企业。三级重点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年度考核,建立淘汰退出机制。二是完善联系企业制度。市领导联系省重点服务企业,并确定牵头单位。市直有关局委联系市重点服务企业,做到定期调研走访,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三是建立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企业服务中心,设置免费服务热线电话,直接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协调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所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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