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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3.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药具管理体制改革,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地设立标识明显的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使流动人口能够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家庭 “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女病普查服务,建立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档案。

  4.深入开展“基本国策在周口”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通过人口学校、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大众媒体、相关网站、宣传窗(栏)等载体,利用重大节假日、民俗节日和重要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向流动人口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艾滋病防治等知识。

  5.建立促进流动人口享受服务均等的保障机制。使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上学、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确实享受市民待遇。

  6.落实十项便民维权措施,切实做好维权服务。公开人口计生部门维权电话,公开辖区内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名称、地址、项目和电话,在人口计划生育网站设立投诉信箱,畅通“12356”阳光计生热线。对流动育龄群众举报、投诉的计划生育案件,及时办理,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构建数字化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

  1.将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配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需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加强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业务培训。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数据更新、统计分析和信息交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力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动态管理。

  2.建立和完善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提高信息质量,为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与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的对接,建立健全与其他省(区、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

  3.实现相关部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流动人口基本信息部门共享机制。通过搭建人口信息资源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纵向实现县、乡联网,横向实现人口计生、民政、卫生、工商、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网,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三)加强区域协作,推进服务管理一体化

  1.进一步完善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区域协作制度,创新协作方式,拓展协作内容。建立“两地”案件协查制度和协商事项登记制度,定期通报案件查办和协商配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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