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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


  (二)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实现“双高”普九。各级政府要把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开展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宿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大力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规划》,新建和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提高我区特殊教育学校覆盖率。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程度。按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规划目标,实现“双高”普九。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和师范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提高师德水平。推进实施免费师范教育,扩大农村“双语”教师特聘计划规模,抓好内初班毕业生分流纳入中等师范学校培养计划等特殊人才培养措施。建立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保障机制,加快实施“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对教师队伍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拓宽中小学教师补充渠道,建立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吸引、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建立健全自治区统筹中小学教师招聘新机制,坚持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不断调整和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中小学人事管理运行机制活力,实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

  (四)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做到县乡两级政府、家长负责学生到校率,教育部门和学校教师负责学生巩固率,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一个都不能失学。要在全区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就学动态监控。自治区建立教育质量检测制度和“两基”巩固提高督导检查的年检、年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两基”指标的监控。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保证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实施中小学质量管理工程。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以新课程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创新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育方式、教育评价手段;以教师专业发展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全区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实现规范化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基本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和教学评估,引导和教育各族教师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力争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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