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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和旅游商贸企业职工学历技能双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广泛发动。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层层动员,引导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引导更多企业积极响应,组织更多员工参加培训。
  4.奖惩结合。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职工培训奖励。其中完成培训任务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领取结业证书的人数,按照50元/人的标准申请基本奖励。对完成培训任务、组织措施得力、培训成效明显的组织者,2010年年底前给予一次性评先奖励,市经委、旅委系统的奖励总额度各控制在20万元以内,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订下发。
  各主管部门要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边检查边组织培训;企业要认真组织未取得上岗证和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员工参加培训。
  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参加各级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依据。对持证上岗情况较差又不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企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市工业和旅游商贸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牵头单位

主管单位

责任单位

技能培训

其中:

学历培训

市经委

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500

700

市工投集团

2500

850

杭汽轮集团

500

150

杭氧集团

500

100

西湖电子集团

300

60

青春宝集团

200

30

华东医药集团

300

60

信息科技公司

200

50

市交投集团

300

 

市电信局

1000

 

市邮政局

800

100

市旅委

市贸易局

8400

2000

市卫生局

疗休养行业协会

400

100

市体育局

体育休闲协会

400

100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演艺业协会

300

100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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