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全年
(七)宣传材料、宣传品
为使宣传《
食品安全法》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市卫生局将印制一些宣传材料和宣传品,摆放在各餐饮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信息平台中及在组织宣传活动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制作宣传画在各餐饮单位张贴。
时间:2010年7月
制作: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八)“我最喜爱的A级餐厅”评选活动
自从2008、2009年开展“我最喜爱A级餐厅”活动后,不但受到各餐饮企业的重视,而且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影响,连续两年来,共有2500余万人次参与了此项活动。今年将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增加宣传声势,让其品牌效应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各区县组织好本辖区内的A级餐厅及公众积极参与。
时间:7月-9月
(九)食品安全示范校项目启动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要求,我局计划与市教委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校项目,通过打造“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校”,促进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
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活动,从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结合辖区食品监管工作,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保证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辖区特点,围绕宣传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采取欣慰通报、媒体报道、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培训交流、开辟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重点针对学校、民俗旅游接待户、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开展《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食物中毒预防和餐饮卫生科普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活动。使用市卫生局制作的或自己制作的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开展宣传活动。
(三)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于2010年9月24日前将本项工作的总结文字版报局法制监督处,同时将总结电子版发至ggxx7347@163.com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