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成都现有铁路口岸的批复
(川府函[2010]82号 2010年05月07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整合成都现有铁路口岸在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设立成都铁路综合性二类口岸的请示》(成府〔2010〕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成都现有的成都火车东站、青白江华铁基地两个铁路口岸及各项铁路外贸运输业务,整合到达成铁路城厢站(包括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及城厢货场)和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该车站和该物流园区的“国际业务区域”,共同成为整合后的成都铁路口岸(亦即沿海沿边口岸货物延伸监管点)。
二、整合后的成都铁路口岸未正式对外开放前,成都火车东站、青白江华铁基地的口岸功能仍照常发挥作用,以保障我省进出口物资的铁路运输需求。
三、成都铁路口岸“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部分的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和口岸综合办公设施建设,由你市负责;城厢站的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建设, 由成都铁路局及铁路企业负责。 省直有关口岸部门予以指导和适时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