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专项资金审计。组织两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同时对农业综合开发、节能减排污水处理项目、扩大内需教育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对项目立项审批、计划安排、项目管理、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⒋有关部门组织收入情况
⑴以规范税收征管、税收政策执行和市地税局部门预算执行为目标,对市地税局负责组织的2009年税费征缴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核实2009年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做到依法治税,审查各项税费是否及时足额入库。要加大税收征管情况和2009年税收收入情况的审计调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⑵对2009年社会保险基金等收入的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对部分重点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归集缴纳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促进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水平。
二、旗县财政决算审计
以促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规范预算收支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财政审计科对杭后、前旗2008-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检查旗县财政收支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重点核实财政支出的结构合理性和有效性;核实其财力状况能否保证旗县政府出台的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核实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情况;核实中央和自治区新增投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用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投资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及效果。此项工作11月底结束。
三、中央新增投资和各类专项资金整改督查
按照市政府《关于对中央新增投资和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立即组织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2008年以来中央新增投资和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纠正和整改。两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做好督查落实和帮助整改工作,保障和促进自查整改落实到位。
四、行政事业审计
㈠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审计调查。
以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部署,市局组织各旗县区审计机关按统一时间、要求、口径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市局直接对临河、杭后及其部分学校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揭示校安工程资金到位、配套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9月开始,11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