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0〕1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并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

  去冬今春以来,为了应对我市部分旗县遭受严重雪灾所造成的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加大冬春对受灾群众生活救济力度,自治区、市本级财政先后共下拨救灾款2250万元,为帮助灾区和受灾群众度过难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由市委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监察、审计、财政和民政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乌后旗、乌中旗、乌前旗、磴口县四个旗县的救灾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总的看,雪灾发生后,受灾较重的四个旗县都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到雪灾一线,开通道路、发放救济款物,确保每一户受灾农牧民不挨饿、不受冻,在抗雪灾、保生产、保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上级拨付的救灾资金能按规定列入救灾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救灾资金使用帐务清楚、要求明确。但在资金拨付时效和管理上,除乌前旗外,普遍存在救灾资金拨付不及时、程序不健全的问题,使救灾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

  救灾救济工作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急需、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市救灾款物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区发放重点不突出、手续不健全、核销不及时等情况还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个别苏木镇违规扩大救灾款物发放范围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救灾工作的针对性。对此,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的重大意义,把救灾款物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了解各类救灾款项的来源、使用范围,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救灾款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救灾款物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理顺救灾款管理体制

  根据“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负有防灾抗灾救灾责任,解决灾害带来的困难主要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和灾区广大干部群众,通过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等方式加以解决。要认真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责任制,根据上年灾情和本年度灾害形势预测所需的救灾资金情况,编制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按比例与上级下拨的救灾款项一同纳入救灾款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和使用。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应不断加大救灾投入,不得虚列或列而不支。对不列支或少列支的地区,市政府将核减该地区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额度。今后,各地区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灾情、申请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时,必须明确已列支的救灾款预算及投入使用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