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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九)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业;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指导全盟煤矿瓦斯远程监督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
  (十二)承担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要保密、宣传信息、文秘档案、信访接待工作;承担机关制度建设、电子政务、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廉政建设工作。
  (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指导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全盟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估;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全盟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综合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分管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承担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非煤矿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行业(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生产经营企业综合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参与非煤矿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综合与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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