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0〕41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原阿拉善盟经济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对全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四)加强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办法;分析和预测全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盟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和分解落实全盟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事故调度统计分析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盟行政公署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全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五)承担全盟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六)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和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煤矿矿山安全资格除外)。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