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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0〕30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阿拉善盟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完善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强化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宏观调控与组织协调职责。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盟移民搬迁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盟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工作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审核上报工作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对扶贫资金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有关扶贫项目;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盟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办法。
  (三)拟订和调整全盟农牧区贫困人口的扶贫标准,制定和调整全盟扶贫工作重点地区的数量、范围。
  (四)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有关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横向经济协调;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引进、管理和督查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盟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
  (六)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扶贫开发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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