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负责各项交通资金的计划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重点工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及其它费税的使用情况进行行业审计,指导交通系统财务工作。
(七)组织协调水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承担全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盟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担盟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信息、督查、信访、扶贫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宣传通联、政风行风、综治维稳及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和机关建设工作;负责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落实及局党委会、局务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落实、督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业劳动仲裁、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业干部职工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管理、系统目标考核;负责交通行业干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职业技术教育、执法上岗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党组织建设,包括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负责组织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盟公路、水路及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年度计划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建设规划和项目审核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并指导全盟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工程建设资金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内审工作并协调组织交通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并组织实施有关资产评估、统计分析、资产处置、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年度内各项资金的决算上报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