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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件起草、文秘、档案、机要、政务信息、保密、保卫、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全盟统计系统统计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承担全盟统计系统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二)宏观经济核算科
  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盟以及分地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统计资料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盟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报告。
  (三)贸易科
  负责拟订全盟贸易外经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四)工业交通科
  负责拟订全盟工业和运输、邮电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企业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五)普查科
  组织实施全国、全区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方案。承担全盟人口普查、农牧业普查和经济普查等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数据资料;对有关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研究。
  (六)法制科
  负责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实施依法治盟的各项工作;负责盟统计局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拟定中长期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依法行政工作及执法监督工作;统计调查证核发管理,负责从业资格证办理事项。
  (七)投资与能源统计科
  负责拟订全盟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全盟能源与环境综合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节能降耗与环境评价工作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负责全区能源平衡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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