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排查整治重点部门部位。各单位要继续强化对供电、供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医疗废物处置、预防硫化氢中毒等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升技术防范水平,切实加强医院、医专、托幼园所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维修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科室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进行查处。
(四)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抓好重点单位的应急演练。
(五)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巩固卫生系统总务科长安全生产例会和各单位的院级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台账、院级科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六)落实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开展“四类设备”、“四项伤害”专项整治活动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主动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抓紧时间整改。对在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资金,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提高技防水平。
(二)积极开展互检互查工作。市卫生局按照不同时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区域划分,组成若干互查小组在全系统各单位开展互检互查工作。市卫生局将继续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三)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市卫生局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指导各卫生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卫生局将组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对局直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四)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零报告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基本信息和处置情况。
(五)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