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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区内外重大比赛,主办全盟综合性体育比赛;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和全盟体育社团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教育体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及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在我盟任教的外籍教师、就读的留学生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教育体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机关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文秘档案、督查、信息、文印、收发等工作;负责全盟教体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二)人事与师资培训科(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长期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师德建设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盟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管理对外汉语教学及教师培养培训派遣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拟订全盟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统计并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盟教体系统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工作;对全盟教育、体育基本建设和教育、体育条件装备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校舍安全管理及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盟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工作;拟订实施全盟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审定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配备、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和教育科研、信息化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盟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验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研究提出全盟基础教育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意见和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指导管理全盟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工作。
  (五)民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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