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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0〕46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盟行政公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职责。
  (三)增加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职责。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牧区教育为重点,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牧区、民族教育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和高中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建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校和专业布局结构,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切实加强民族学校的基础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民族教育质量。
  (七)积极发展高等教育,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检查评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八)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落实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加强体育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组织,推进体育文化建设。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教育、体育、汉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盟教育、体育、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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