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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组织和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负责规范保健食品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备案和监测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监管科
  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负责发布与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有关的信息;贯彻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稽查制度,开展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指导食品检验机构业务工作。
  (四)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中蒙药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药品法定标准,参与拟订、修订医疗机构制剂等地方性药品质量标准;负责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现场核查、组织管理和标签、说明书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蒙药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调剂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经营、放射性药品使用的许可初审和药源性兴奋剂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五)药品市场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蒙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盟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承担药品流通环节药源性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广告的备案和监测工作;负责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牧区药品供应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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