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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粮食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网络建设与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承担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盟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财务基建科
  负责审核汇总全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提出盟级储备粮油利息和费用补贴政策建议;承担盟级储备粮财务审计监管,负责粮食行业专项资金申报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机关经费管理,编制机关经费预算,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负责全盟粮食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定设施建设的投资项目;拟定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研究提出全盟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盟级储备粮的建议;组织制定全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起草全盟粮食流通政策、法规草案,拟定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规划、政策;负责和指导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盟粮食统计信息工作;起草盟级储备粮调运和仓储管理政策、法规草案,拟定盟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盟级储备粮规模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盟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负责对承担自治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盟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盟国有粮食企业仓库管理工作。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盟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盟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粮食行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人员编制
  盟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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