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0〕31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阿拉善盟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粮食局,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粮食购销的指导协调,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全盟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全盟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食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阿拉善盟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盟级储备粮的建议。
(二)拟定全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三)承担全盟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盟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与管理。
(四)起草全盟粮食流通和盟级储备粮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五)负责全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定全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和指导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全盟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盟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拟定盟级储备粮油调运和仓储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和盟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盟国有粮食企业仓库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盟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
(九)指导全盟粮食行业财会工作,汇总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全盟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