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卫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卫生政策研究与制定;负责文电、档案、政务信息、信访、教育培训、人事、财务、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研究拟订全盟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盟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负责专项经费的使用落实监督管理;负责卫生系统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二)卫生应急办公室
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调度全盟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承担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开展爱国卫生的宣传教育与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农村牧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五) 医政科
负责全盟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质量和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并组织落实干部保健工作政策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盟本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盟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及重要接待任务的医疗保障工作;对全盟干部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蒙中医药管理科
贯彻国家、自治区扶持和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推进并承担蒙中医药的挖掘、整理、继承、发展、研究、创新及保护,促进和推动蒙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拟订全盟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及人才培养等规划并组织实施,并纳入全盟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制定全盟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