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贯彻落实好国家新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
12.按照国家方案,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省卫生厅负责)
13.宝鸡市政府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订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省卫生厅负责)
14.协调指导宝鸡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和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聘任等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省编办、省国资委配合)
15.在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确定3-4个县(区),作为我省以县(区)公立医院(县级医院)改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医改试点。制订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加强政策指导,力求在人事分配制度、医院管理体制、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和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上有所突破。(省卫生厅负责)
(十)加快推进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
1.按照国家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医院信息化建设。(省卫生厅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
2.探索整合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障信息资源,改变目前各类信息自成系统、分散建设的现状,促进整体效能的发挥,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
3.探索制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网统一”方案并逐步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医改作为一项全局性重大工作来抓,加强医改办工作力量,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重任。进一步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建立由县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的县级医改领导机构,形成省、市、县三级医改组织实施机构。
2.落实目标责任。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在我省2010年全省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下达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全省2010年医改重大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