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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工作任务。(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

  4.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提高无公害厕所覆盖率。(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
  5.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

  6.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负责)

  (九)积极推进国家和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省卫生厅负责)

  2.依据国家出台的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积极做好我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的各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省卫生厅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省卫生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5.研究拟定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省编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

  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7.待国家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后,适时启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8.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9.合理确定试点市县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省物价局负责,省卫生厅配合)

  10.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省卫生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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