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负责指导、维护、管理全盟信访信息系统;负责信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盟长信箱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盟信访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信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信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盟信访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阿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督促落实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地方和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
(九)承办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应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保密、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理论探讨、新闻宣传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负责信访信息的编报和数据统计工作;承担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办信科
处理群众给盟委、行署的来信和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群众来信;向盟委、行署和旗、开发区、示范区、部门呈转重要来信;对群众来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要来信进行督查调研并提出建议或意见;承办自治区和盟领导批办、转办的群众来信事项。
(三)来访接待科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负责排查异常来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协调有关地区、单位处置重大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研究制定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群众来访接待预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盟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及稳控工作。
(四)督查科
负责对全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有关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全盟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负责对自治区和盟领导同志重要信访事项批示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盟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盟本级信访事项的复核、复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三项建议权”的提出及督办工作。
四、人员编制
盟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