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0〕22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阿拉善盟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信访局,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阿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二)加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中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信访事项督察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结案等工作;负责指导盟委、行署各部门、人民团体及各旗、开发区、示范区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向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接待来访。
(三)负责对全盟信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及措施;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协调、督导、办理盟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抓好落实;负责向各旗、开发区、示范区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盟委、行署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