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创建精品全面完成旧住宅小区改善任务的通知
(冀建房〔2010〕190号)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大力度推进旧住宅小区改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已改善项目存在改善质量不高、改善内容不全等问题,为全面完成我省旧住宅小区改善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
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是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是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各市要根据已完成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三年大变样以来已完成改善的旧住宅小区进行认真梳理,着力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部分已改善项目改善内容不全、改善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改善,做到“应改尽改、应补尽补”,继续完善提升,保质保量完成改善任务。没有完成三年旧住宅小区改善任务目标的市(见下表),要抓紧部署项目,尽快开工改善,高质量、全方位地完成2010年的改善任务,确保全面完成三年大变样既定目标。
2010年部分市按照三年既定目标需要完成的改善面积(万平方米)
承德
| 张家口
| 秦皇岛
| 唐山
| 廊坊
| 保定
| 衡水
| 邢台
| 邯郸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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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3
| 37
| 37
| 9
| 19
| 2
| 14
| 37
|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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