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2009年本市本参评组位于下游(即位于后三分之一)的单位,2010年上升2个位次。具体目标是: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6名;沧州市、张家口市、廊坊市、保定市城乡规划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4、15、18、20名;石家庄市、衡水市城市管理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20、22名;秦皇岛市、保定市、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4、18、22名;石家庄市园林局,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6名;廊坊市、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20、23名。
4、在本地参评但未参加排名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承德市城管局达到本参评组满意度的平均数以上;归属当地市政府管理的5个行政综合执法局(张家口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邢台市)及部分在本地未参评的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沧州市、衡水市),省厅不再下达具体的目标任务,但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工作目标
1、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处室、直属单位,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制约和影响本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上成效显著,本行业行风成绩较好或有明显进步。
2、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自身建设,积极参加阳光热线、阳光访谈等行风建设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年度内无违法违纪案件、无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省以上纠风部门通报的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着力治理向企业乱收费和各种摊派,清理规范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着力解决虚假招投标问题;四是着力解决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问题;五是着力解决在拆迁改造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惠民政策,积极解决涉及民生、民富、民安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住房保障工作,重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存贷管理,解决公积金支取难、贷款难等问题;加强便民、利民、惠民工程建设,尤其是要抓好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工程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围绕“两转变一完善”(由审批型向服务型、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十个严禁”,认真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报”和“铺张浪费”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加强窗口建设,打造一流窗口,严格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等制度,规范公务人员的从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紧紧抓住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