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的具体要求
1、加强舆论宣传。要结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房地产市场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检查工作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
2、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要采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包括电子邮箱)等方式,方便群众投诉,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3、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严惩,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进行曝光。
4、检查时间要求。各设区市政府要将检查处理结果(包括:检查报告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情况表)于6 月10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便汇总后,省政府按时报国务院。同时,将曝光的2个典型案例(包括:违法违规项目和开发企业名称、违法事实、查处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单位、处理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一并报送。
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张,工作难度大,各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监察、规划、国土资源、财政、税务、统计、物价、工商管理、金融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协调,密切配合,求真务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检查工作责任。各设区市政府要统一安排部署,将专项检查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各相关主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市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省相关部门将根据各市检查情况,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检查。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市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完善政策措施。通过开展检查,促进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市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联系人,并于5月14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王炜 0311-87906993 13633218919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情况表
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情况表
__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情况表一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2010年
月
日
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个)
|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家)
| 处理曝光情况
| 处理投诉举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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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涉及违法违规项目
|
| 其中涉及违法
违规开发企业
| 处理房地产
开发企业(家)
| 曝光房地产开发企业(家)
| 将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企业(家)
| 共受理投诉举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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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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