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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五、不断提高技术及安全保障水平

  (一)提升技术保障水平。各级政府网站要根据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加强网络技术平台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保证政府网站先进性、可用性、兼容性、安全性、扩展性、标准性和内容合法性的要求。要根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要,逐步实现市政府主网站和子网站之间网络技术平台对接和业务应用系统兼容。

  (二)增强网站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政府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订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页面篡改、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多层次的、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信息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把搞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抓好落实。要搞好统筹协调,把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加大政府网站建设的资金投入。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政府网站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健全政府网站运行维护体系。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主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的管理、运行、维护,并负责对子网站建设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各子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自行负责,要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各级政府网站必须提供24小时正常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站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网站域名(地址)变更、升级改版、受到攻击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告。

  (四)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考核。网站建设和管理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行政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按照市政府要求科学制定政府网站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级部门网站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情况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市政府信息中心每月要检查一次各单位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安全运行的管理情况和连线政府栏目受理、办理、回复情况,就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通报后仍没有整改,因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出差错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绩效办按有关规定记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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