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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永嘉县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永嘉县排涝应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永嘉县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永嘉县排涝应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226号)


永嘉县发改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永嘉县排涝应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永发改〔2010〕9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永嘉县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永嘉县排涝应急工程),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永嘉地处东南沿海,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流域水文特性,永嘉县城洪涝灾害频繁。目前上塘镇楠溪江干流虽已建成20年一遇防洪堤,能有效防御干流洪水倒灌,但由于楠溪江缺少防洪控制工程,当遭遇外江高水位时,穿越上塘的鹅浦溪以及中塘溪和下塘溪三条溪流外排受阻,极易形成内涝。工程实施后,可有效提高上塘镇排涝标准,基本解决内涝问题,兴建该工程是必要的。
  二、本工程任务为排洪除涝。工程包括鹅浦分洪线和中塘至下塘2条分洪线路。鹅浦分洪线由横溪村上游建节制闸经横溪隧洞、浦东隧洞至上塘殿上游到楠溪江,设计最大排洪流量为288m3/s。中塘至下塘分洪线由中塘溪乌岩山西北侧建节制闸,经乌岩山隧洞、乌岩山倒虹吸到下塘溪,并于下塘溪的楠溪江供水工程的供水管线倒虹吸下游建节制闸,再经下塘隧洞到埭上入楠溪江,设计最大排洪流量为398m3/s。鹅浦分洪线总长4214m,中塘至下塘分洪线总长4928m;两条分洪线共新建节制闸3座,新开隧洞5826m,新建倒吸虹540m,堤防、护坡3912m,隧洞进口闸2座,排洪口门2座等设施。
  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建筑级别为4级,设计防洪(潮)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
  工程永久征地68.29亩,临时用地654亩,迁移人口15人,拆迁房屋2155.6m2。
  三、按2009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静态总投资6531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62576万元,所需资金除申请省财政支持外,主要由永嘉县政府筹措解决。
  四、下阶段应进一步论证工程规模,优化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和结构型式,着重对石阶下排涝箱涵,以及相关排涝隧洞尺寸及洞口位置、排水水闸和泵站规模和位置等作进一步论证比选;要进一步在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作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塘镇现状合理确定控制水位;要进一步查明各主要建筑物的地质情况,特别是隧洞进出口的地质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细化软土地基建筑物基础处理设计;要加快项目法人组建,细化资金筹措方案,提出工程运行管理措施;要依法做好环境评价、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报批工作,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政策性工作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请据此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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