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工资集体协商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业务宣传培训,围绕工作开展需要确立培训对象(企业经营者或工会干部),围绕培训对象确立宣传培训重点,在提高协商意识、协商知识、协商能力上下功夫,帮助协商代表注重提高运用工资增长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协商的能力。
各区县、集团总公司要组织好本单位、本区域相关人员的培训,全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重点、有规模、有效果。
市人力社保局继续定期发布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将适时组织高端培训、开展研讨交流,并督促指导区县、集团总公司搞好培训,编写有关培训宣传资料。同时,运用劳动保障信息网、工作通报等形式,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四、把握工作重点,搞好分类指导
各区县、集团总公司、各行业和企业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在坚持促进劳资双方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方式和协商方法,确立不同的协商重点。协商内容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有所侧重,要突出企业的个性化,防止和克服重签订协议、轻协商过程现象。企业效益较好的企业,要重点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企业生产效益一般的企业,要重点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要重点协商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的制订或修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依托街道、社区、楼宇、市场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工会组织要采取灵活有力措施,指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协商,要勇于研究探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新路子新招法,在提高覆盖率、签订率、续签率、报审率上下功夫、求突破。本着先易后难、典型引路、点面结合、数量与质量相互促进的原则,不断扩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的范围,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五、及时报审协议文本,不断提高协商质量
协议文本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书面材料,及时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查,是落实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的重要环节,是督促企业履约的法规要求。企业在劳资双方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协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协议文本应当真实反映本企业的协商情况和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