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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省审批下达我市的资金和项目,在新闻媒体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公示,提高扶贫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4.扶贫开发目标责任考核验收制度。

  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进。

  5.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在扶贫开发工作过程中,遇有重要工作或重要事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批示。

  (2)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3)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全面报告一次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对下步重要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6.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1.党组会议制度;2.主任办公会议制度;3.中心组学习制度;4.机关财务管理制度;5.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6.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制度;7.机关信访工作制度;8.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八、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省扶贫办分配下达的解决和巩固温饱问题的年度目标任务,力争解决贫困人口温饱指标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扶贫开发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整体推进村建设任务,力争建设质量和推进水平名列全省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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