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建筑〔2010〕311号)
各区县建委、五省驻津建管处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统计工作,建立劳务用工基础数据库,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建筑〔2010〕220号)要求,现将建筑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和参加培训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建委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农民工培训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指标。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农民工持证上岗的检查,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检查情况报送至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见附表1)。
二、各总包企业要建立劳务用工档案,每月5日前上传在施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台账,并报送上月度农民工持证人数培训及取证情况(见附表2)。
三、市建筑业协会要加强施工现场建筑业农民工业校标准化建设,每季度末将各施工现场创建农民工业校情况报送至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见附表3)。
四、五省驻津建管处要认真组织进津队伍就地培训和考核,开展对本省进津企业持证上岗和农民工业校创建情况的检查。每月25日前,将培训及取证情况报送至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见附表4)。
五、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要主动为企业服务,积极拓展培训渠道,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每月25日前,将当月培训及技能鉴定情况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见附表5)。
联系电话:24148928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业农民工持证上岗情况汇总表
2.在施工程项目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报表
3.建筑业农民工业校建立及培训情况季度汇总表
4.外地进津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情况汇总表
5.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情况月报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月建筑业农民工持证情况汇总表
区县(盖章): 年 月
项目名称 | 总包单位 | 检查时间 | 用工人数 | 持证人数 | 持证率 | 备注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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