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继续破除体制障碍,重点推进公平准入和改善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渠道,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
(二)深化财政、金融等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围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建立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体系。深化市 (州)县 (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开展市 (州)县 (市)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制度试点,逐步把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
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吉林银行实施跨区域发展,推进整体上市。抓好省信托公司改制重组。积极争取2-3家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设立商业银行。研究组建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产业基金,研究设立具有产业特点的股权投资基金。实施 “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试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试点。
全面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区域性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探索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继续推进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选择部分县 (市)开展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业机械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试点,开展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试点。
(三)深化农村改革。
进一步完善以乡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入股、租赁等有效型式,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实行土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