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9年.第27次)精神,现确定固原市供水排水总公司为固原市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投放平台企业。
五、扶持企业的确定
依据国家和区、市产业政策的方向和项目申报条件,由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创新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投入方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财政资金扶持发展企业及实施项目。
六、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根据被扶持企业所在行业特点、投资项目建设期限及达产时间确定,一般为1-3年,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年。
七、资金划拨程序及方式
对于通过市级平台企业投放的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的扶持项目,提出资金投放意见,按照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再拨付到平台企业,平台企业与被扶持企业履行法律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资金足额拨付被扶持企业。
八、本金偿还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和乘数效应,借款期满,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通过平台企业投放的扶持资金,根据国家和区、市产业政策,被扶持企业技改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和社会贡献大小等多种因素,组织成立分行业专家委员会,依据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及有关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据此为依据确定被扶持企业借款本金偿还比例及额度,具体标准如下:
凡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市产业发展政策,被扶持企业技改项目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级的,按借款本金的40%收回扶持资金;
凡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市产业发展政策,被扶持企业技改项目各项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级的,按借款本金的60%收回扶持资金;
凡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市产业发展政策,被扶持企业技改项目主要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级的,按借款本金的80%收回扶持资金;
项目虽与国家级和区、市产业发展政策关联,但被扶持企业技改项目主要指标均未达到预期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级的,或者以完工项目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100%收回投放的扶持资金。
九、债券债务转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