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完善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制订出台《泰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金融风险处置水平。
(二)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继续发挥全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加强责任落实和调度督促,做好防范排查,依法开展打击担保、拍卖、典当、理财等行业的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确保金融安全、社会稳定。
(三)防范驻泰金融机构风险。加大对驻泰商业银行内控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大的问题。依法规范全市保险行业的发展,督促指导保险业依法合规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证券业安全生产及合规经营的监督指导,推进证券业快速安全发展。
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金融产业发展,重点为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引进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惩戒激励机制,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
(三)科学编制“十二五”金融产业发展规划。邀请高层次专家参与编制和指导全市“十二五”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十二五”期间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原则、目标和工作重点,为今后五年全市金融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划指导。
八、完善金融工作机制
(一)继续完善七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融资项目筛选联席会议、金政银企合作对接、月度资金需求情况调度督促、企业资金链条预警监测、异地银行收贷通报、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和政府与金融机构协调机制,促进全市金融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金融业务培训。邀请国内外高层次金融专家学者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开展全市金融知识培训、资本市场和企业上市培训、处置非法集资培训,增强各级干部运用金融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重点专题研究。加强对金融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工业、服务业、农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应对措施。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房地产业金融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发展、担保业发展等重要课题调研活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促其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