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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警察学院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警察学院的通知
(豫政〔2010〕4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河南警察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0〕36号),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河南警察学院,同时撤销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河南警察学院为省属普通高校,由省政府领导,实行省教育厅和公安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核拨。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

  三、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左右。学院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侦察学、治安学、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

  四、河南警察学院的规格和领导职数参照我省同类院校的标准核定,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事业编制核定等执行我省同类院校的政策规定。

  五、省公安厅和学院承诺的到2014年投入资金4.18亿元(其中:省公安厅投入10350万元、老校区土地置换31450万元),须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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